婚姻合意的意思是
婚姻合意的意思是指男女双方基于自愿、平等、协商一致的原则,就打造婚姻关系所达成的一同意愿。
它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,体现了婚姻自由的原则。婚姻合意不只需要双方有结婚的意愿,还需要这种意愿是真实、自愿的,不受任何外面原因的强迫或干预。
2、婚姻合意包括什么内容
找法网提醒,婚姻合意的内容多姿多彩,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:
1.必须具备要件和禁止要件。
必须具备要件,又称积极要件,是指当事人需要拥有的条件,如达到法定结婚年龄、双方自愿等,只有满足这类条件,才能结婚。
禁止要件,又称消极要件或婚姻障碍,是指当事人不能存在的情形,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、患有医学上觉得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等。
2.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。实质要件是指法律对结婚当事人的自己状况和双方关系的需要,如双方需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、双方需要自愿等。形式要件则是指法律对结婚方法的需要,若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等。
3.虽然传统的亲属法学将婚姻成立条件分为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,但这种分类法在国内婚姻家庭法学中并不被采纳。
婚姻合意的要件分类
婚姻合意的要件可以参考不一样的标准进行分类,主要包含以下两种分类方法:
1.依据要件的性质,可以分为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(即必须具备要件和禁止要件)。
积极要件是当事人需要拥有的条件,如双方自愿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等;
消极要件是当事人不能存在的情形,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、患有医学上觉得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。
2.依据要件的内容,可以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