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。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,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。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,因此,债权人的撤销权,须由债权人以我们的名义依诉讼方法为之。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,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。依折衷说,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、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与利益转得人为一同被告。由于行使撤销权既需要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所为的行为,又需要受益人返还其所得利益。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额为限,由于行使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。债权人的撤销权好似其他撤销权一样,应有除斥期间。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,不然,除斥期间届满后,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。依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,撤销权自债权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。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行使撤销权的,该撤销权消灭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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